在新的时期,“商会”作为企业自主形成的民间组织,正越来越成为工商联延伸的工作手臂、重要抓手,在承接政府职能、紧密联系企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营经济持续壮大,商会建设在此趋势下不断加快发展进程,商会组织影响力和社会地位逐步提升。
2010年,中央16号文件明确提出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工商社团改革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新形势下商会组织发展方向的纲领性规划。以商会建设的形式实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的,是党中央面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着眼于维护社会秩序、优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而实施的重大举措。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为商会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路径。
实现商会的最大化价值,不仅是工商联的要求,也是众多入会企业家的渴望。当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涌动着中国企业,商会如何更好地服务城市经济的发展,成为了亟待解决的课题。基于此,商会应积极拓展新途径,寻找新机遇,以“作为服务”实现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服务模式,以此提升企业竞争力、行业竞争力。在对商会的调研中,可以发现,优秀商会的积极作为大多来自于:
(1)整合信息和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和会员企业的良性合作。(2)解决融资问题,保证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3)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有机结合。(4)高度重视文化和品牌商会建设,打造学习型社会组织。(5)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企业会员自身合法利益,商会会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大部分会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商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完善商会服务,对促进企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完善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先进商会的成功经验更进一步表明商会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1)必要性。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走在前列的”政府职能转变,迫使着民间商会组织在适应市场经济制度、代表企业利益的责任上日益加重。更因民间商会组织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如组建自发、会长自选、经费自筹、会务自理等;商会的经济活动完全按民间化和市场化运作,能够最大限度地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相匹配;商会以它的民间性和市场性优势,能够有序地展开业务性活动,如扩大招商引资、开拓和规范行业市场、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尤其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商会所发挥的部分作用是政府所不能替代的。
(2)重要性。完善并壮大商会的发展,不仅能适应市场有序竞争的必然要求,还将有效促进与国际经济市场的接轨。自2003年中国加入WTO后,国内市场机制多遵照国际规则运行。此时,商会的存在和发展,能够有力地实现企业与企业的贸易交往,企业与政府组织间的协调,以及企业同其它国家或地区间企业的贸易谈判。因此,依照市场法则和国际惯例,健全和完善行业商会组织势在必行。
(3)深远性。商会是新时期非公经济自发组织成立起来的民间组织,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深远作用。抱团发展,最大程度地将企业会员的利益凝聚在一起,一方面对会员和市场起到了规范、约束和监督的作用,沟通民营企业与政府的联系,促进各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打击不法和失信行为、为会员提供各类服务等方面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商会服务,是“立会之基”、“兴会之本”、“强会之需”。因此,商会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急会员之所急,帮会员之所需,解会员之所难,切实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并将会员至上的服务理念延伸开来:调解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培训服务等一系列新型服务措施,旨在切切实实维护好会员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商会意识到,只有服务好了,商会才能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才能有地位、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