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脱钩”:一场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我革命)
编者按
2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其中提到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这引起人们对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现状的关注。
2015年,中央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6年,我省印发了《山西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总体方案》。
一年时间过去了,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行的如何?在工作推行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将如何开展?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做企业想要做,但靠单个企业做不到的事;做市场需要做,却又无人牵头去做的事;做政府想要做,却无精力去做的事——
上挂下联,行业协会商会是衔接政府和企业、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重要纽带,犹如“传送带”和“分流器”;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有些行业协会商会,因为借用行政资源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饱受社会诟病。
一场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呼之欲出,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出台。
那么,脱钩,是哪些社会组织要“脱”?这让社会组织都“脱”掉了什么?我省社会组织脱钩工作进行的如何?脱钩后的社会组织与原来主管单位还有没有关系?脱钩后的社会组织受到什么影响,他们将如何发展……
近期,记者就以上问题走访了我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及省内一些行业协会商会。
“脱钩”,我省首批40个协会商会顺利完成
“在行业协会商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40个试点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已顺利完成脱钩工作,全部实现了机构分离、资产分离、人员分离、职能分离、党建外事分离 五分离五规范 的目标。”山西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脱钩改革将是行业协会商会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
协会,在《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为促进某种共同事业的发展而组成的群众团体。事实上,一些行业协会,不但没起到为企业服务、保护企业利益、推动事业发展的作用,反而制约了行业前行的脚步。
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衔接宏观和微观的作用,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微观经济运行中间“上挂下联”,而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关键,这也是此次“脱钩”的关键。
该负责人介绍,2015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精神,我省于2015年10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小组的通知》,随即成立了省脱钩联合工作小组,2016年7月20日,我省以山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小组的名义印发了《山西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总体方案》,确定了40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第一批脱钩试点单位,试点所占比例20%。
200家,我省需要脱钩的社会组织
据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底,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13371家,其中社会团体666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632家、基金会77家。
那么,“脱钩”是哪些社会组织要“脱”呢?
根据《总体方案》规定,参加脱钩深化改革试点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省民政厅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脱钩的主体是行业协会商会,它们只是社会团体的一部分。目前,我省省管的社会团体中,行业协会商会只有200个。而此次施行的 脱钩 方案,就是针对这部分群体。”该负责人称,行业协会商会之外的其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不在脱钩范围之内。
“五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
无论是充分激活市场自主性,还是强化社会的自治能力,都需要将协会商会从政府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依法界定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自治性的社会组织。
那么,此次“脱钩”,具体脱掉了什么?
据该负责人介绍,脱钩工作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
二是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三是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四是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人员由行政机关管理转变为用人独立和社会化管理,负责人由行政机关批准任命转变为按章程自主产生。
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配套政策落实,下一步工作推进的关键
“第一批试点工作,虽然推进起来比较顺畅,但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两点。”该负责人称。
首先是部分业务主管单位主导思想有偏差,理解不到位。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在脱钩前把协会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对协会发展十分重视,对协会的人、财、物等进行领导支持。但在脱钩后,认为脱钩就是脱管,“一脱了之”,和主管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就和协会划清界限。
其次是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协会生存面临困境。脱钩后,已经出台的配套政策需要尽快落到实处,但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定的困难。目前脱钩后实质性的扶持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政策落实不下去,这样会给脱钩后协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生存挑战。
市场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发展方向
“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的治理结构往往发生变化。实际上,旧有的规则取消后,新的规则还没有建立,这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山西省家政服务协会会长分析称。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顺应潮流、符合民意。然而,对于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之后如何生存发展,成为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从眼前看,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日子可能不好过,原业务主管单位放手了,协会领导易人了……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必须找到生存之道。
“职能归位,练好内功,这是行业协会商会的生存之本。”山西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具体来说是履行好为企业服务的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能、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的职能。如此,协会商会才能在行业中树立威信,提高地位,从而赢得全行业和社会的支持,更好地激发其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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