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心为邻居解决漏水问题,同意物业把自家地面刨开,可没想到物业却拖延9个月不给恢复,吴女士以物业不负责任、不信守承诺,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为由,将物业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在外租房的租赁费22500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该案,支持了吴女士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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