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来,购买“凶宅”要求撤销合同以及索要房屋贬值费的案件时有发生。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康凯律师称,如果租住人的主观过错造成房屋成为“凶宅”,房主有权向租住人索赔,如果租住人无主观过错,其承担的房屋贬值的责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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