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时政新闻

维权”背后是“违法”

2015-07-13 15:38:5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nafew 加入收藏

【摘要】   据媒体报道,近日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 备受关注的翟岩民、吴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线索指向, 公安部部署指挥

   据媒体报道,近日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 备受关注的翟岩民、吴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线索指向, 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 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 自2012 年7 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 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lOf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这种律师有个称谓叫做"死磕派"或是"维权律师",老百姓对他们并不陌生,一旦各地有重大敏感案件、突发事件或是群体性事件,总会出现他们的身影。他们或是赶赴现场主动代理"维权",或是在现场制造噱头,扩大声势。还有的在网上微博直播,发表言论,引导舆论,或是造言生事,混淆视听。他们的目的是通过扩大影响来造声势、煽动网上网下围观,因而向法律施压,企图绑架司法。lOf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维权律师"有个突出的特点是打着" 维权" 的幌子,披着法律的外衣,实际干的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一面伙同社会人员 把小事搞大、把大事搞乱,造谣言耍无赖,扰乱社会秩序;一面采取教唆诉讼、绑架诉讼等手段,或是直接咆哮公堂、大闹法庭,扰乱司法秩序。这些做法已经严重背离法律的要求,有的已经构成犯罪。lOf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维权律师"不是在做公益事业、更不是在维护公平正义,而完全是在做生意。"维权律师"通过策划炒作敏感案事件,扩大知名度,提高代理费用,正如周世锋所言, 用法律框架内的方法很难打赢一些官司, 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赢得官司, 获得名利双收的结果。而那些跟着"大律师"跑腿的"小弟"们也都各有收获:起哄闹事的都能领到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的" 补贴", 既可以赚钱, 又可以得到别人特别是访民的尊重。在这种利益驱动下,"维权"律师才会和网络推手、"访民"相互勾连, 形成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的涉嫌犯罪团伙,打着"维权""公益"的旗号,做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径,谋取个人利益,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lOf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法律是一种需要遵守的规则,规范公民行为、规范社会的秩序。而规则都需要有一个权威来执行裁断,而且它所裁判的结果必须被执行,否则规则就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秩序也会陷入混乱。而这些"维权律师"采取卑劣、非法的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舆论安全,不仅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公信作用,对律师队伍的名声也是一种污损和不良影响。严重背离依法治国的要求, 必须加以重视,予以严惩。lOf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公安部门近期对于组织策划炒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的打击,也为一些法律工作者敲响了警钟。越是法律工作者越要尊重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越是重大敏感案件越能考验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操守和职业道德。法律工作者要带头遵纪守法, 这不仅关乎某个行业的形象,更关乎全社会法律意识的培育和养成。lOf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已有位网友浏览此新闻

客商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nafew]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客商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客商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独家策划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400-777-8188 010-57955515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客商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4-2023 京ICP备16002234号-2[!--temp.cnzz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