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P2P平台资金存管这一话题引起各方关注。
银行资金存管,指的是投资者的资金交由银行负责存取与交收,P2P平台只承担信息中介角色。平台和投资者之间的资金被有效地隔离,可以降低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这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避免平台自融等行为。”开鑫贷CEO周治瀚说。
P2P行业早就有第三方资金存管。然而,参与资金存管的几乎都是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的,平台与银行合作的寥寥无几。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根据最新数据,截至2015年12月底,P2P平台在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的数量超过70家”。据此计算,签约率尚不足3%。另据业内人士透露,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距离真正接入银行存管还有一段时间。因此,现实中真正进行存管的平台数量可能会更少。
对于部分P2P平台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合作进展缓慢的问题,拍拍贷CEO张俊认为,一方面可能是银行对合作平台的资质有一定的要求;另一方面,存管系统的开发与技术对接也需要时间。
一家与P2P平台进行资金托管业务合作的银行分行负责人表示,银行首先需要认可P2P平台的业务模式,符合监管要求;其次是要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成长性。虽然P2P平台经营不善与银行没有直接关系,但银行的声誉同样容易受到影响。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表示,“由于银行对资金托管一直有许多顾虑,真正和银行合作的平台寥寥无几。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平台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同时也说明进行存管的银行在明确投资人执行投资之后,不对所投项目承担风险。随着行业发展的不断成熟,未来平台对接银行存管难度较大的情况应该会有所突破”。
据了解,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徽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十几家银行推出P2P平台资金合作业务。不少银行则表示正在开展对P2P资金存管方面的研究,有意开拓这一市场。(经济日报 记者曹力水)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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