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发改委明令禁止‘明股实债’”的消息在市场广泛流传,随即发改委在媒体表示系“谣言”。第一财经第一时间求证大行债转股人士,也表示“发改委确认是谣言”。
据第一财经了解,该消息来自于某资管自媒体爆料,具体内容是“四大行债转股工作暂停,前面所做债转股,虽会计上实现权益并表,但实际仍是明股实债,固定収益,有回购安排,有期限要求,实际是置换,将短期债务转为长期债务。发改委已口头通知各行,暂停以前模式,必须同股同权。”发改委在辟谣之后,该自媒体也删除了该条消息。
对于此条“谣言”的传出,市场人士也称比较“吊诡”。因为,201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禁止银行直接债转股,不过也明确“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市场化债转股也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的特征,市场人士也表示如果真的全面停,也与《指导意见》的精神相违背,有“朝令夕改”之嫌。
值得注意的是,1月10日,银监会2017年监管会议上部署新一年工作重点时也表示,“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去杠杆。坚持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自《指导意见》下发以来,工行/农行/建行都公告拟设立百亿级别的债转股子公司,多家大行也在加速落地债转股项目,据第一财经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大行落地的债转股规模已经在2000亿元左右。有机构此前预计,银行债转股有上万亿规模。
不过据第一财经了解,对于此轮市场化债转股中,例如“明股实债”等形式市场依然存在敏感的争议点。“明股实债”隐含有“对赌”的逻辑,即企业达到一定条件转股或者设定一定的回购条款。同时,也存在股权与债权的法律界限模糊,在认定交易性质时通常会产生较大争议,在运作和政策方面也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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