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在申请贷款、租赁档案中心用房、贷款账户转移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新京报记者今日获悉,曾任华夏银行(10.880, -0.19, -1.72%)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乔瑞收取贿赂逾270万元,终审被北京市高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帮人贷款收房 低价买房
一审中,北京市三中院认定,2004年11月至2010年2月,乔瑞为北京市松之辉商贸有限公司办理银行贷款、出租房屋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出资购买的小产权房屋一套,购房款及相关费用190余万元;
2002年6月,乔瑞为韦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公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贷款过程中提供帮助。2005年12月,乔瑞以204万余元从该公司购房1套,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经鉴定,交易时该房屋市场价格为278万余元,差额73万余元;
2012年,乔瑞担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为北京福地凰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相关银行业务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李某某给予的7万元购买的木质犁具一套。经鉴定,上端中部扶手末梢取样部分材种中文名为香枝木。
一审法院认为,乔瑞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乔瑞亲属帮助其退缴犯罪所得及罚金,且本案全部涉案款、物均已扣押在案,可对乔瑞从轻处罚。故判决乔瑞犯受贿罪有期徒刑7年,罚金50万。
称借钱购房 不服上诉
乔瑞不服判决上诉。他称已将小产权房房款28万元付给李某,装修费等其他费用已和李某约定,虽未支付,但双方是债权债务关系;其与韦某在2001年已达成购房协议,并于2003年办理内部入住,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当时不能交款;一审判决对其量刑过重。
其辩护人认为,涉案小产权房应认定为28万,该款已由乔瑞支付,应把这笔钱从犯罪总额中扣除;对于第二套房屋,乔瑞在2002年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故一审判决认定乔瑞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该房屋的差价是错误的,73万余元应当从犯罪总额扣除。
经审理,法院认为,乔瑞明知李某给予该房屋并支付相关费用是感谢帮助,有“权钱交易”的性质,不符合债权债务关系;关于第二套房子,证据证明2001年、2003年乔瑞未签订购房合同也未支付购房款,2011年才将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涉案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的基准日有利于乔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乔瑞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按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综上,法院驳回乔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追访:担心被查以银行纪念币抵房
李某说,他2000年结识乔瑞。2004年,他向华夏银行贷款2800万,买了位于春秀路的金地花园商业楼,但因为这笔贷款超过营业部的审批权限,且在贷款抵押问题上开发商无法提供阶段性担保,审批很难。
经乔瑞帮忙打招呼,他2005年2月从北京分行获得了这笔贷款。华夏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部记得,这笔贷款走的并不是正常的程序,“与总行关于个人业务营销的指引不相符。”
为了感谢乔瑞的帮助并日后维护好关系。2004年年底李某出资了40万给乔瑞买了位于昌平区的一个小产权房,落在乔瑞爱人名下。乔瑞爱人说,送房的时候,乔瑞很喜欢,但办理房产的时候自己没有参与,只是签过字,而乔瑞曾说要给李某钱也没给。
期间,2010年,金地花园商业楼一直空置,乔瑞还从中帮忙,把商业楼租给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使用。
十年后案发。2015年2月,北京市纪委调查乔瑞,因担心组织查到昌平房子的事,乔瑞通过他人转交给李某四个农商银行发行的纪念币,用来抵这套小产权房的房款和装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