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晚间,银监会一次性发布“银监罚决字〔2017〕1-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000001,股吧)、恒丰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被罚,共计罚款4290万元。其中,中国信达多个分公司因管理不尽职导致风险发生,连“吃”13个罚单,被罚30万至80万元不等。
信息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收购个人贷款、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按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隐性担保等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50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因管理不尽职导致风险发生、收购虚构债权违规行为,被处以80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3家金融机构均因为管理不尽职导致风险发生,被分别处以50万元、30万元、5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推动国有银行和企业改革发展而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该公司引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 AG、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四家战略投资者。2013年12月12日,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