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在野蛮生长与监管方案之间寻找最适于拉动实体经济增长的位置,在完整的行业监管方案正式出台前,监管部门早就明确了行业的四条红线,“平台不得提供担保”是其中之一。
究其原因,至少有如下三个:
1、你懂的,历史遗留问题。金融改革初期,为了吸引投资者,强制要求信托机构提供兜底承诺,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刚性兑付”的投资弊病。近来,从政策导向到行业动态,就此也基本达成了共识:破除刚性兑付是促进金融投资行业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去担保化”正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破除刚性兑付的重要措施。
2、作为信息居间服务平台,“自担保”属于“越俎代庖”。早在2014年7月8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就表示,P2P机构应当明确定位为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平台自身不得进行担保。可见,互联网金融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投资项目不属于平台资产,自然不应当“越俎代庖”提供担保。
3、平台交易额规模扩大,自担保对平台造成的成本与风险过大。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平台快速成长,交易规模也屡创新高,假设借款端出现1亿元逾期,平台还可勉力担保,那如果这个数字达到10亿元、50亿元呢?显然无力担保。而且,即便平台有实力进行担保,给平台自身造成的成本与风险也过大,不利于平台发展,与互联网金融行业便捷、快速的特点也背道而驰。
从投资者角度而言,希望平台做出“兜底承诺”,但这显然是一种不成熟的投资心态。换个角度而言,平台对投资者最合理的保障应当是“不断提高风控水平、将投资风险尽可能降至最低”,而不是“担保与兜底承诺”。
由此,我们认真地理清了头绪——为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平台必须去担保。接下来,再认真地剖析一个关键案例——一年前正式上线的e租宝平台,其A2P模式下的担保机制对于整个行业有什么样的启示意义?
首先明确一点,e租宝的“第三方担保”属于线下资产担保,而非“平台自担保”,此举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进一步提升了资产债权产品安全性。
e租宝通过A2P模式,提供给投资者的是优质融资租赁资产债权信息。资产(A),其产生过程具有天然的风控优势。具体而言,A2P模式具有两道整体风控流程。第一道风控,是由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的,在与承租企业进行租赁交易时,派遣尽调组对承租人的企业股东背景、管理团队能力、资源匹配度、企业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各方面信息,进行综合评估与风险把关。融资租赁公司本身必须是行业内的实力型企业,以此保障债权优质性。与此同时,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对债权提供担保。一旦出现逾期,担保公司本息担保,融资租赁公司也有权处置租赁物。
第二道风控,即e租宝平台在引入这些优质债权时,一方面要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甄选,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金、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过往运营中的业绩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严密核查与筛选;另一方面,债权项目是否在真实交易中已经形成,产生债权的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文件信息,均需进行严格的审阅和相关披露。
经过融资租赁公司与e租宝平台这两道“线下+线上”的双重风控流程之后,确保e租宝平台上转让的债权项目优质可靠。由上述交易流程可知,“第三方担保”的引入,发生在线下风控阶段,也即对A2P模式中的“A”资产债权进行担保,是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巩固风险控制体系的补充措施。
e租宝的定位是“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A2P平台”,将着眼点放在不断提高风控水平,加大技术投入,通过模式创新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以此确保平台合法合规、健康快速发展,搭建“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企业、投资者”多方共赢的服务平台。
可见,A2P模式中的线下资产担保机制,值得全行业借鉴。对于纯线上平台而言,在目前国内征信体系尚不健全的背景下,要实现“去担保化”,除了现有的借款方信用或实物质押、实地尽调等措施,也可深入结合线下途径,继续优化对借款方一端的担保机制,进而降低投资风险,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向更健康、更安全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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